安顺学院马列部2012—2013学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作者: 时间:2012-04-02 点击数:

安顺学院马列部2012—2013学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为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把师资培训工作做好,现将2012—2013学年度本部门师资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贵州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安顺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安学院发〔2009〕128号)的规定,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提高教师驾驭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目标
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熟练,具有创新知识、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有效地逐步提高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加快成长成熟的步伐,提高教学和开展教学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三、培训原则
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在教学能力、理论基础的培养;选择工作表现良好,无教学事故等的专任教师,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教师本人的工作职责和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教师的培训项目、方式。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校外培训
1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安排好教师参加省级各种培训,提高要求,认真完成培训各项任务。
2 、积极动员、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报考攻读高一级学历学位,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和帮助,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
3 、积极动员、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校外中长期进修、培训项目,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和帮助,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
4 、积极动员、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校外学术交流、教学交流等活动,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和帮助,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
(二)校内培训
1 、按学校要求,积极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课程理论和业务培训。
2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习培训内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巩固和提升教师政治理论水平。
3 、开展好集体备课,采取集中方式开展每学期不少于6次的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明确一名主发言人,统一教学要求,加强交流和互补。
4 、每学期做好具体布置,安排两人次以上的教学示范课,加强教学观摩,促进教学交流,进一步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5 、继续落实好青年教师导师制,根据教师队伍的变化和青年教师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确定指导对象和明确指导教师,加强青年教师的传帮带。
6 、每学期组织一次邀请校内专家学者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辅导讲座(报告),拓宽教师的视野,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7 、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开展一周以上的社会考察学习或调查活动,使教师深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增强教师对党情、国情、省情、市情的认识。
8 、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内学习培训。
五、培训、进修的管理与考核
(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一经录取应持录取通知书到教务处、人事处签订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其他类型进修教师持拟进修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接收函到教务处师资科办理相关手续。将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以及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交教务处师资科备案。
(二)部门要经常与接收单位及进修教师保持联系,检查、了解教师进修情况,每学年结束时,应对本部门教师进修、培训情况做一次全面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师进修结束后,原则上二年之内不再安排其他形式进修。
(四)教师在进修培训结束回学校后一个月内向本部门作一次综合汇报,并及时填写《教师进修培训考核表》,连同进修单位的考核鉴定、学习成绩证明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进修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等交教务处师资科,师资科在审核以上材料基础上,核准有关报销项目。
(五)教师进修培训的各项考核材料、成绩、成果、鉴定等,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聘任使用、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六)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结束后,不按时回校工作、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申请调离、辞聘或辞职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执行。
      
 
                                                   2012 年4月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京ICP备150002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