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于“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遵守宪法法律,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原则,坚持“六要”“八统一”要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遵守学术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敬业乐业,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各教学环节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积极申报科研项目,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五、积极参加部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三会一课”及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科技活动、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
六、积极参与和加强业务培训进修,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的改进,开展教学观摩和交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防止各种教学责任事故发生。
七、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耐心辅导、认真答疑,热情为学生服务,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杜绝损害学生利益的言行。
八、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利益,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建设;主动协助、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应用力量。九、认真做好学校、部门及教研室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