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2 点击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并就做好全省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相关申报要求详见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一) 结项流程

验收申请人请登陆访问系统,https: //rwsb. wowcan. cn 提交个人结项申请,提交后下载《验收申请书》并打印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二) 结项程序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的验收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申请人须进行答辩(请准备汇报PPT,时间不超过6 分钟)。

2.其余项目:其余项目的验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经校党委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结果。

(三) 结项范围

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并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

二、提交相关资料

  1. 申请结项的项目须提供《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份)、以所在学院为单位提供《结项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一份)于2021年4月 2617点前将相关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请严格按照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 臧菊    电  话:(0851)3322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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