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8-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黔委厅字〔2017〕27号)文件精神,经评奖领导小组同意,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奖)评奖工作于8月28日全面启动。此次评奖包括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两部分。现将我校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成果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我校社会科学届联合会(科研处)作为安顺学院成果申报点,主要职责是接受我校成果申报,对成果进行申报资格初审,检查成果匿名处理情况等。

(三)请各文科学院及校属人文社科研究机构报出不低于指标数的社科成果。

(四)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请申报者于2017年9月20日—9月25日间直接向省评奖办申报(详见《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第四部分《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向省评奖办报送材料时间为;

(二)我校社科联(科研处)受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分两个步骤完成:第一,初审,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份于2017年9月6日(周三)上午11:30之前报送我处初审。第二,再审,经我处形式审查并提出咨询意见后按《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于9月19日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处。

三、我校申报人员材料收集时间

我校拟定于9月19日之前完成我校个人或集体申报材料收集工作,以便及时向安顺市社科联报送申报成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gzskl.gov.cn/skpj1ny/newsId=1557.html)

联系人:郭笑天、孟凡松 联系电话:0851-33224380

附件:1. 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

2. 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

3. 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格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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