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9-09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科社政发[2008]5号)和《安顺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学院党发[2009]7号),为切实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选聘配备为基础,以学科课程建设为支撑,以培养培训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实现教学状况改善为目标,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不断推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坚持教师准入制度,坚持按照1:350——400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比例合理,政治坚定,业务扎实,师德高尚,党和人民放心,学生欢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不断提高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责

1、遵纪守法,恪守教师职业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和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三进工作”。

2、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敬业乐业,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事关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从业规范,遵守教学纪律,防止各种教学责任事故发生。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积极申报科研项目,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

5、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认真规范完成各教学环节任务,坚持普通话教学。

6、积极参加部门政治、业务学习,党组织生活以及学校、部门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公益活动。

7、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耐心辅导、认真答疑,热情为学生服务 ,杜绝有损学生利益的言行。

8、积极参与和加强业务培训进修,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进各尝试,积极开展教学观摩和交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协助、配合学校、部门开展的各项评建工作,关心和参与学校、部门的各项建设。

10、做好学校、部门及教研室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与考核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马列主义教研部进行管理。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根据《安顺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办法(试行)》每年考核一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指标和学校具体实际进行德、能、勤、集、廉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教学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工作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教务、宣传、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优奖励制度,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项目单列并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表彰体系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与评职晋级等挂钩。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由管理部门报学校,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本办法与中宣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u,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由马列主义教学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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