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申请2012年度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14 点击数:

关于职工申请2012年度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部门:
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精神,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凡有下列情形的在职教职工可申请本年度困难补助:
1、长期生病或患癌症、精神疾病,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2、职工家属(包括父母、爱人、子女)长期生病或患绝症,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3、配偶下岗(无工作),且子女也下岗(无工作)或正在上高中、大学;配偶过世,且子女在读书;单亲家庭,且抚养子女,生活较为困难的教职工;
4、因其它原因,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
请各部门务必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部门每位教职工。需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经部门认真审核后(部门负责人在其申请上签字、盖章),于2012年12月21日前交人事处。学校审核公示后,以适当方式上报审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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