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部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2-05-03 点击数:

马列部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教社发[2004]41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2012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安顺学院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重点,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 主要内容
(一)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部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小组
为切实抓好我部门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 ,特成立马列部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 小组。
      长: 黎进深
      员: 王 罡 卢玉琳 黄秋艳
(二)制定和完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 、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执行相关信息上报制度。
3 、建立重要敏感时期和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好重要敏感时期和节假日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三)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努力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1 、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及时上报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分子等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维护师生切身利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 、加强对部门网站阵地和课堂阵地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清理部门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3 、在维护治安安全稳定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4 、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
6 、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7 、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职业道德和文明修养教育,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我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认真调查、摸排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文明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切实保障。 开展活动的情况要以简报形式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期)及时向创建办公室反馈。
   
(二)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部门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思想政治和科学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二年五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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