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教育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7-06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部门:

        为充分展示、宣传我省教育事业在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突出贡献和成功实践,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省委教育工委、生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会、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活动的通知》(黔教(委)社发[2012]49号)精神,认真组织好全校教师参加此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征文活动。文章内容可以是反映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全省教育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突出贡献和成功实践;也可以是反映全国或贵州人民自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以来,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二)“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摄影展。内容要反映贵州教育事业自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重点反映全省教育系统在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服务“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十二五”、“12345”主要工作思路和“4+2”工程,扎实开展“三个建设年”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突出贡献和成功实践的摄影作品。

(三)结合本校实际,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以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通过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讨论会、征文、图片展、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大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变化。

二、活动要求:

(一)各系、部、处、室部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抓好落实。

(二)要积极引导,形成声势。充分运用报刊、广播、橱窗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成果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部门要把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民族精神和贵州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省委教育工会、省教育厅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科学发展·成就辉煌”征文比赛的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见附件2;“科学发展·成就辉煌”摄影展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见附件3。

四、各部门务必提供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各1件以上,请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征文作品、摄影作品交至党委宣传部。

五、联系人:王智勇;联系电话:08532214583。

附件1.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黔教(委)社发[2012]49号)

      2.“科学发展观·成就辉煌”征文比赛方案

      3.“科学发展观·成就辉煌”摄影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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