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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现实意义
2017-11-01 14:59   审核人: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现实意义
2017-11-01 09:4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这一重大判断,不仅为新时代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而且为实施新时代“两步走”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撑。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是发展变化的,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79年中央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明确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之后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沿用了这个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党的十九大做出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是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逻辑起点,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升华。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矛盾的一方面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大幅跃升和提高。今天的中国,不仅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而且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制造大国地位,220多种主要工业品产量居世界首位。但发展当中依然存在不协调、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矛盾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人民生活需要也同样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再局限于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硬需求”,而是更加强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软需求”。如此矛盾两方面对立统一,社会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必然演变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进一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新要求,还必须看到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中蕴含的“不变”,那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放到首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个“不变”是解决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的前提和基础,不能因“变”而忘记了“不变”。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谋划“五大建设”,必须把发展重点放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个新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上。为此,要坚决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质量、低效率的粗放式的传统发展方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下大力气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做好结构调整的“加减乘除法”,继续加强实体经济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完善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最终形成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提高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新的发展方式。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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