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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2017-07-06 10:57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为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培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的潜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贡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以我校为推荐单位的申报与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形式及程序

(一)组织推荐

1.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同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报送。

2.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省直有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学会(协会、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3.贵安新区、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二)本人自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采用自荐形式报名参评,由自荐人报送。

所有推荐对象均须经两位同行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分别填写《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进行推荐,其中应有1位专家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人数

各市(州)、贵安新区一般可推荐2至3人(含1名非国有企业青年科技人员);省直管县(市)、省属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用自荐形式的人选,仅可推荐本人。本届拟表彰人数2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和受奖。

四、我校申报人员材料收集时间

我校拟定于9月15日之前完成校内材料收集,由科研处统一汇总,并经过相关组织程序完成后报送贵州省科学技术学会组织人事处。(省科协网站:http://www.gzast.org/kxdt/tzgg/7047.shtml

联系人:郭笑天 联系电话:0851-33224380

二O一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1.第十四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doc已下载
附件【3.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4.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2.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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