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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
2013-04-16 15:58   审核人:

实践教学是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宣部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黔教(委)〔2005〕19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黔教(委)〔2012〕3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十条意见”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并重,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了解、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标,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方法,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深化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把握,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培养才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历史成就,坚定当代大学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引导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加深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的热爱,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综合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知识,引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一)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务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实践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形式、考核评价办法等。实践教学分为课堂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按中央要求在保证理论课课时的前提下,分课程、分专题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在理论教学本科72学时,专科54学时基础上,按实践教学本科36学时、2学分,专科按18学时、1学分安排教学;《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在理论教学54学时基础上,本专科统一增加12学时实践教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在理论教学54学时基础上,增加12学时实践教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在理论教学36学时基础上增加8学时实践教学

学生的成绩根据理论环节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和实践环节成绩分别按理论环节70%、实践环节30%进行综合评定。

(二)组织实践教学的形式。根据实践教学专题内容,可采取个人独立完成、小组团队合作完成、班级共同开展完成等形式进行。每项实践教学活动均设置实践教学主题,并配备指导教师,保证每一个学生都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按规定完成社会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作为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记录学生实践过程的依据,细化实践任务,明确实践目标,学会实践方法,确保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取得实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结合所任课程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四)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学校和学生实际,不断丰富和创新实践教学形式。学生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选择适合的实践教学形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1、参观考察。参观考察的对象要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主要包括:王若飞故居、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遗迹等,企业、新农村建设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参观考察,了解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大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激发他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

2、社会调查。组织大学生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社会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调查选题、途径、过程的指导,帮助大学生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学生要选择具有可行性的课题开展社会调查,取得的数据和材料要真实有效,撰写的调查报告要真实可信。

3、“三下乡”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要根据地方农村实际需要组织相关活动,可以与团委、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进行。“三下乡”活动要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各地农村具体情况、生产生活出发,立足于农民的现实需要和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组织动员大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在假期开展服务活动。

4、生产劳动。指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使大学生接触工农、接触社会,树立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大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项目要具有实际意义,劳动累计时间不得少于一星期,并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劳动单位安排,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爱护劳动工具。

5、建校劳动。指导大学生以班、组为单位利用课余、周末、或节假日开展建校劳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建校劳动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建设状况,结合学生特点实际,确定劳动内容和流程,并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学生建校劳动时间累计不少于一星期。

6、科研活动。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各级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申报大学生课题和项目。

7、公益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所学知识,在课余时间和假期开展公益活动,活动地点就地就近安排。包括:下乡义务支教、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宣传、知识传播、扶贫助困、社会援助、志愿服务、慈善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等,以上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一星期。

每次实践教学活动的形式,在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教务部门结合当时形势任务和各方面实际决定。

四、检查考核

(一)加强对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考核。考核必须做到真实、公正,既要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结果,又要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考核。一方面考核学生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和调查报告的质量与社会应用价值以及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考核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和调查报告并做到真实可信。

(二)制定科学的成绩评定办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要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成绩评定办法,组织指导教师进行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的批改并客观公正评定成绩。学生实践教学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社会实践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直至合格。社会实践成绩终结评定不合格者,不评定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三)学校对实践教学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表彰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成果、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激发教师和学生关注并投身于实践教学环节创新的积极性,建立实践教学激励机制。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情况纳入教师评职晋级和申报校级、省级教学名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领导和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务部门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实施方案,并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宣传部门通过各种宣传媒体组织对实践教学的宣传报道,为社会实践教学营造良好氛围。学工部、团委及各系积极配合对学生社会实践进行指导。

(二)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经费纳入人才培养成本,每年划拨固定经费,经费单列,专款专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根据指导实践教学的情况计算教学工作量,学校按相关规定发放课时津贴。

(三)逐步建立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基地。教务部门牵头,会同马部主义教研部、宣传部、学校办公室、校团委等部门积极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农村乡镇、部队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需要出发,逐步建立一批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以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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