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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职责
2014-10-17 16:07   审核人:

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分管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教学工作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代表本部门出席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适时做好工作总结;

四、主持制定、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五、组织本部门课程建设,主持制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及其它教学文件,组织教研室建设、课程建设计划、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总结;

六、主持本部门实践教学方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实践教学的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和总结;

七、组织日常教学的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估,组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制定、修订,组织开展教学档案建设;

八、组织教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九、组织教师年终考核、日常管理、学习培训和学风建设;

十、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带头加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十一、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学校、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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